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第四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的通知
闽教职成〔2018〕39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11-06 17:10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4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8〕10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各设区市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福建省第四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30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项目院校要按照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联合培养”的要求,围绕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对接职业标准,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核心课程、共同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展质量评价,实现校企协同育人。要认真落实《任务书》试点工作目标、内容和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每年12月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情况年度报告报送我厅职成处。

  联系人:施政,电话:0591-87091249,邮箱:fjzcc@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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