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委教育〔2020〕3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0-07-22 12:15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实施方案》已经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3日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方案》(闽委教育〔2019〕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选优配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

  1.健全思政课教师准入与退出制度。坚持“让有信仰的人讲信仰”,新入职或转岗担任思政课专职教师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现有非中共党员思政课专职教师要逐步调整岗位。有宗教信仰人员一律不得担任思政课专职教师。高校应研究制定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指导方案,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科学合理的思政课教学效果评价机制,对于连续两年在全校思政课教师评教中排名后5%的,要通过停课进修、其他岗位挂职等形式提升教学能力;不能胜任的,应予以转岗。

  2.严格落实思政课教师岗位设置。高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

  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思政课专职教师岗位。公办高校要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并尽快配备到位。2020年底前,公办高校专职教师岗位编制配备到位,同时专职为主、专兼结合配备教师到位;2022年底前,全省高校专职教师配备到位。

  3.加大思政课专职教师招录引进力度。高校应当根据思政课教师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制定任职资格标准和选聘办法,科学设定招录条件,综合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引进和思政课专职教师招聘力度。三年内,全省高校每年招录、引进专职教师力争达到150人左右。

  4.科学遴选符合条件的师资转任思政课教师。高校可在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遴选优秀教师进行培训后转任思政课专职教师;可探索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思政课专职教师机制和办法,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鼓励政治素质过硬的相关学科专家转任思政课教师。三年内,全省高校转任、转岗思政课专职教师力争达到400人以上。

  5.加大高校思政课校际协作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内高校思政课教师柔性流动和协同机制建设,支持高水平思政课教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政课教学工作;采取派驻支援或组建讲师团等形式支持民办高校配备思政课教师;将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纳入民办高校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查内容。

  6.实施思政课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到2022年底,省级每年遴选100名左右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等担任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教师)。高校应积极邀请特聘教授(教师)参与思政课教学,为师生学习、培训开设讲座或专题。

  7.实施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扩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招生培养规模,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本科专业,联合申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博士点。高校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招生专业结构,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五年的比增不低于8%。五年内,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培养总量不少于1500人。鼓励支持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

  二、着力提升思政课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8.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培训深入实施《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工作方案(2019-2023年)》,建立省级骨干培训、市级专题培训、学校全员轮训的工作体系。省级每年依托省委党校举办2期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培训思政课教师不少于300名;每年依托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以及国家和省级重点马克思

  主义学院开展分课程骨干教师示范培训,培训思政课教师不少于500名。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制定培训工作规划,年培训所属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少于五分之一。各高校应确保新入职和新转岗转任思政课教师先培训后上岗,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

  9.实施思政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支持计划。省级每年组织300名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赴革命圣地等实践考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设立思政课教师研学基地,创造条件支持思政课教师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等开展实践锻炼,确保每位思政课教师每5年至少参加1次实践研学。各高校要在国(境)外研修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专项用于遴选思政课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

  10.加大对思政课教师科研支持力度。省级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重大、重点课题和创新团队、研究基地等立项中,加大对思政课教师科学研究倾斜支持力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设立专项课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设立相关项目,持续有力支持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研究。高校学报要设立专栏,加大刊发思政课教学科研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等研究成果的比重。

  三、改革完善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

  11.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高校应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不得挪作他用。单独设立马

  克思主义理论类别,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要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条件中的占比,分类制定实施教学研究型、教学型教师评聘标准,将教学效果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根本标准。

  12.改进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方式。高校应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认定制度,推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制定思政课教师发表文章的重点报刊目录,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围,细化相关认定办法。教学和科研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

  四、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激励保障

  13.加大思政课教师激励力度。全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彰中对思政课教师给予适当倾斜,省级教学成果奖对思政课实行单列指标,在“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各类人才项目中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培养引进一批思政课教学骨干、教学能手和理论人才。

  14.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高校要按不高于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2.5%的标准,统筹安排思政课专职教师每人每月教学补贴。要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本、专科院校分别按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3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思政课教

  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教学改革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15.拓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将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方面,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政治巡察、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文明校园创建、办学目标绩效奖补的重要内容。高校领导干部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大力推选思政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等先进典型,不断增强思政课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校党委应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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