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闽教学〔2020〕46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0-09-09 18:20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开放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闽教职成〔2017〕5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二元制”扩大试点招生专业和招生对象的批复》(闽教职成〔2018〕26号),为进一步做好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招生(简称“二元制”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现役士兵、农民工、中小微企业员工和监狱服刑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 

  (2)在职员工须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截至报名时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在 

  企业顶岗实习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 

  专业为机电一体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法律事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考生在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报名,填报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相关专业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二)考试。11月1日前,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对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单独组织入学考试,考试办法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四、录取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按照“二元制”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结果开展录取工作,于11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相关信息通过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是“二元制”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制度执行,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每一件事情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监督,切实保证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认真资格审核。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负责“二元制”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严防弄虚作假,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考生报名相关材料、考试现场光盘、考生成绩等报送我厅职成处备查。 

  (三)规范考试组织。要按照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成绩公布等全过程、全链条管理,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帐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文化知识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技能测试参照标准化考场要求管理,并实行评委、考生双随机管理,把考试安全的各项要求细化、实化、具体化,落实到考试组织各个环节。 

  (四)严格招生管理。“二元制”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格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对在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防冒名顶替上学。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不发生舆情。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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