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基〔2021〕6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4-09 17:31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幼儿园:

  为展现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新面貌,引导广大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理念,关注幼儿身心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砥砺十年奠基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一)聚焦十年砥砺奋进之路。系统回顾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重大成果、辉煌成就,以及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的新实践、新经验,展现学前教育十年来的新发展、新风貌。

  (二)讲好学前教育故事。突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突出教师和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突出幼儿的健康成长,以小见大反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今年是第十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是《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颁布的十周年,更是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推进科学保教取得重大进展的十年。各市、县(区)要提高站位,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高校和幼儿园专业优势,围绕宣传月主题,精心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实效。

  (二)组织网络巡展。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将开辟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十年专栏,摘取各地精彩内容,同时链接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页面。各市、县(区)在教育局网站(或政府网)开设专栏,设计制作网络巡展页面,以文字、表格、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本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成就。整体设计要注意形式丰富多样,版面简洁大方,突出典型经验,体现地方特色。各地要安排专人做好本市、县(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网络展示页面的维护和更新,防止产生断链和错链。

  (三)征集学前教育案例。各市、县(区)以“我(们)与学前教育改革这十年”为主题,面向学前教育战线广泛征集宣传素材,发动教育行政人员、专家、园长、教师、家长等各类群体,挖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科学保教的经历、故事,讲述亲身经历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回顾展示学前教育十年变迁重大历程和成果。题目自拟,文字、图片或视频皆可〔文章每篇不超过3000字,视频每则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H264编码),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压缩后原则上不超过300M〕。相关素材要杜绝工作汇报式语言,突出真情实感,具有感染力和说服力。

  (四)持续开展宣传。各地要严格把关宣传内容,确保符合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符合学前教育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着力用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实效鼓舞战线、温暖民心。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组织开展成果展览、主题宣传、纪录片展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幼儿园要通过举办主题开放日、家长讲座、亲子游戏等多种活动,宣传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确保宣传深入持久高效。坚决杜绝不切实际的“假大空”宣传,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

  宣传月活动期间,请各设区市及时总结宣传月的活动情况,并于4月20日前将征集的学前教育案例择优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在4月30日前报送本设区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网络展示网址和运维联系人名单,以备试运行和整体调试。联系人及电话:游恬,0591-87091353;电子邮箱:jytjjc@fjsjyt.cn。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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