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生营养办关于全面应用“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平台”的通知
闽学生营养办〔2021〕8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6-03 16:24

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营养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学生营养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监管,提升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效,省学生营养办拟在全省范围启用“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监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已被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纳入2021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项目,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工作部署,确保新平台顺利上线应用。 

  一、应用范围 

  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营养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学生营养办,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学校。 

  二、上线时间 

  2021年6月至8月试运行,9月正式上线。  

  三、填报内容 

  各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通过“监管平台”填报陪餐监管、留样监管、用餐快报、采买登记、食谱预告等五个模块数据;各试点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营养办通过“监管平台”审核查看学校填报数据。(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四、操作培训 

  各单位登录“监管平台”,点击【“监管平台”帮助文档-视频教程】模块,通过查看五大模块视频教程,熟悉操作流程和具体填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营养办和学校要选派专人负责“监管平台”应用及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安全、准确、完整、及时。 

  2.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营养办要主动协调财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支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通过网络视频监控、实名刷卡支付等方式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精细化监管水平。已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营养办,应督促食材配送公司(商超)使用“监管平台”,接入视频监控、车载轨迹物联网和采买订单结算,做好食材、资金双安全监管。 

  3.各地各校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资金监管,杜绝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效益和安全。 

  4.各地各校要加强信息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账号密码专人保管、使用,提升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5.各单位在试运行期间遇到的问题和建议,由设区市教育局、学生营养办统一汇总上报省学生营养办。 

  省学生营养办联系人:曾跃鸣;联系电话:0591-87091512 

  监管平台技术支持:福州鑫博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096;客服微信号:kbyhelp。 

  附件:“监管平台”操作手册 

  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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