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党群工作部、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确保圆满完成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9〕20号),现就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举措,坚持质量型扩招,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人才支撑保障。
二、严格规范招生考试
(一)积极动员组织报考。
(二)合理确定招生计划。
(三)规范组织考试录取。
三、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和《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做好分类教育管理,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施多元评价,严把教学质量关。各地要指导学校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进“课堂革命”,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实现质量型扩招。加强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日常管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做到合理编班、科学管理,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加强扩招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各环节相统一的管理工作机制。学生按照现行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四、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各地要落实稳岗扩岗支持政策,多渠道做好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工作,精准化帮扶困难群体,优先支持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多渠道招录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学校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帮助毕业生准确认识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加强毕业生求职应聘技术指导,引导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各地要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毕业生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本领。
五、加大办学条件保障支持
各地各校要摸清办学家底,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基本办学条件,结合实际需要,扩充高职院校教学用房面积及设施设备,将改善办学条件纳入当地“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基建规划中。对公办学校当年因扩招等因素造成学生人数较大幅度增加的,要探索建立年度财政预算拨款年中调整机制,确保高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只增不减。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对承担高职扩招任务的民办高职院校给予一定奖补。积极引导、鼓励相关行业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高职发展。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面向不同生源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的能力。完善高职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学校教师双向流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协同联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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