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30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人员。
2.已报名参加我省今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具体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63号)实施。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按时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提交审核确认、查询审核结果等4个报名环节操作。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考生类别。
(3)上传材料。
①应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
②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
③退役军人
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
⑤高素质农民
每个上传的照片材料大小不超过100KB。其中,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还须符合以下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色背景)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照片须清晰完整。证件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证件照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提交审核。
2.网上审核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为9月25日8:00至28 日18:00。各地应于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
(2)在考生提交审核后,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核对考生填报信息及上传的各类照片信息材料,将考生身份信息与户籍和本地高中学籍信息进行对比,审核无误后才可进行网上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因报名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考生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查到审核通过时,即为报名成功;查到网上审核不通过时,请考生及时修正相关报名信息或补上传相关材料等。
(4)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打印网上报名确认表,由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二、考试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
2.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24日下午3:00至5:00进行,实行语文、数学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同场合卷考试。
(三)考场组织
考场设置在各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1〕16号)和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相关考务工作要求组织考试。
三、志愿填报
在考生填报志愿前根据招生计划数,分类别按一定比例划定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志愿设置
扩招专项录取批次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志愿。
(二)填报时间
1.常规志愿。
2.征求志愿。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考生本人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疏漏、失误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投档和录取监督,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政策以及招生章程等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一)招生计划
高职扩招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含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面向“退役军人”等3类。考生不能跨类别填报志愿。
(二)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制订本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10月10日前将盖有学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报我厅学生工作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电子版发至邮箱(jytxsc@.com)。招生章程经我厅审核后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录取办法
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补录工作。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文化素质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四)免试录取
对于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考生,优先予以免试录取到相关对口专业。
具备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于10月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相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报经确认点初审,各设区市汇总审核后于10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审核通过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参加免试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各地应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于10月20日前组织报名考生完成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将相关材料归入考生档案。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入学后,由录取院校组织新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六、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高职扩招工作的领导和各个环节的管理,强化协调配合,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三)严格报名管理。
(四)精心组织考试。
(五)规范招生录取。
(六)严防冒名顶替。
(七)严肃工作纪律。
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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