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大附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一批德育和劳动教育实验区、创新区、先行区
(一)主要任务。支持福州市作为省级“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验区”,打造思政课一体化教育样板;支持龙岩市、三明市、宁德市作为省级“红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创新区”,深化“红色铸魂”研学实践教育;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两岸研学实践教育先行区”,讲好“两岸一家亲”故事,探索海峡两岸教育融合发展新路;支持漳州市、南平市作为省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区”,厦门市、莆田市作为省级“学校家庭教育创新区”,创新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家庭教育新模式;支持泉州市作为省级“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推动龙岩市、厦门市集美区、泉州市安溪县作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引领全省劳动教育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立足全省、放眼全国,认真制定政策措施和建设方案,创新教育的内容、途径、方式和工作新举措、新机制,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方面工作上台阶、创精品、出亮点。届时,我厅将对各地工作情况、成果绩效、资助经费使用等方面开展验收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具有全省全国影响力的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实施进展缓慢、成果成效不佳的地市责令整改,并根据各地开展情况酌情安排第二年经费。
(三)材料申报。请各地教育部门认真填写《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概况、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实施途径、支持保障(政策举措)、预期成果等,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建设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1)。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各地应按照审核通过后的《建设方案》推动实施,并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本地实施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我厅思政处。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可随时报送。
二、组织遴选第四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
(一)主要任务。择优遴选确定第四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
(二)工作要求。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遴选推荐15堂、平潭综合实验区遴选推荐8堂、省属中小学每所遴选推荐2堂。
(三)材料申报。课程教学设计和推荐汇总表须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省属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课程教学设计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2),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三、组织遴选第三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一)主要任务。择优遴选确定第三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二)工作要求。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小初高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小初高各2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各地各校要注重小初高、城市农村配比,严格材料把关审核,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典型案例的学校,今年不再推荐。
(三)材料申报。每篇案例介绍控制在5000字以内,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案例电子版和推荐案例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3),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四、组织遴选第二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一)主要任务。择优遴选一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一批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实践育人功能发挥充分,引领创新作用明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二)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推荐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各2个,省属中小学各报送1个。
(三)材料申报。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电子版、特色学校(园)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典型案例和特色学校(园)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4),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五、组织遴选第五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一)主要任务。择优推荐第五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二)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标准申报,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各设区市最多推荐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各设区市最多推荐1个。
(三)材料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请于2022年8月1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5),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六、组织遴选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一)主要任务。择优遴选推荐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二)工作要求。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5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10个,平潭综合实验区4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
(三)材料申报。推荐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6),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组织遴选第三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一)主要任务。遴选建设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照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劳动教育效果有评价、劳动教育开展有影响的要求组织申报。各设区市最多推荐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
(三)材料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请于2022年8月1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各地各校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打造特色精品项目。
联系人:李艳澜、戴八一,电话:0591-87091437、87091478,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特色区建设方案报送要求
2.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报送要求
3.“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4.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工作方案
5.福建省第五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工作方案
6.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7.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