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教基〔2022〕42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2-10-18 09:37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0〕2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0〕32号)、《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闽教基〔2020〕33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普通高中新课程(2020级学生开始)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执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对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的导向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核心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和全面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新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基本理念与目标要求,通过改革完善考试方式和内容,科学评价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核心素养的形成情况,让各地各校树牢“健康第一”的理念,提升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水平。 

  三、命题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面向全体学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理念,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核心素养,导向“教会、勤练、常赛、适评”的普通高中体育工作思路,导向直接传授和间接传授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结构化教学、体育能力的发展、学以致用,导向综合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二)基础性原则。考查学生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运动认知、运动技能、体能、健身能力、欣赏能力、运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笔试和实践考试难易适当,能够真实反映出学生的学业水平。 

  (三)科学性原则。试题设计和实践考试内容应体现体育学科特点,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能较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的身心发展情况。试卷结构合理,试题考试和实践考试内容科学、严谨,试题文字简洁、规范,试题和实践考试的评价标准准确、合理、有效。 

  (四)选择性原则。鉴于各校因地制宜开展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模块教学的实际,根据学生的选学项目对学生的运动技能进行实践考试,有利于学生培养运动爱好,掌握运动专长。 

  (五)实践性原则。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主要特点是以身体练习为主,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课程的结构主体是运动技能和体能的学习,通过身体练习的手段和方法,培养学生的运动认知、运动技能、体能、健身能力、欣赏能力、运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 

  (六)可操作性原则。遵循《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基本要求,考试项目简便易操作,有利于实施智能化和标准化考试,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四、考试内容要求 

  (一)命题依据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0〕2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0〕32号)、《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闽教基〔2020〕33号)及国家相关教育教学文件,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进行命题。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必修必学的健康教育(笔试)和体能(笔试和实践考试),以及必修选学的运动技能实践考试。必修必学的体能实践考试从省级制订的考试项目中按类别各选择一项进行考试,必修选学的运动技能实践考试由学生从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公布的球类运动、田径类运动、体操类运动、水上或冰雪类运动、武术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运动、新兴体育类运动等六个运动技能系列考试项目中选择一个学校有开设的项目作为考试内容进行考试。必修选学运动技能实践考试中,考生若选择田径类进行考试,则其所选具体项目不能与其在必修必学体能中所选择的项目相同。相关项目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闭卷)、体能实践考试和运动技能实践考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时间30分钟,体能实践考试和运动技能实践考试时间视项目而定。 

  (二)考试组织。笔试部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体能实践考试和运动技能实践考试由设区市统筹安排,其中必修必学中体能实践考试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必修选学运动技能实践考试原则上应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市、区)或学校按设区市要求组织实施,设区市应会同县(市、区)选派专家进校、进点开展视导,保证运动技能实践考试规范实施。省属中学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福州市统筹安排。 

  (三)考试时间。2023年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继续安排在4月份举行。为便于考试组织,自2024年(2021级学生)开始,全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笔试时间调整为高三上学期的1月份举行;体能实践考试和运动技能实践考试时间原则上仍安排在高三下学期的4月份举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设区市公布。 

  (四)监管方式。省级将会同设区市建立巡查、抽考制度,加强对各地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监管,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笔试及实践考试结构 

  (一)笔试。笔试题型结构分为选择题和判断题。选择题15题,判断题10题,每题各4分,满分100分。 

  (二)实践考试。实践考试包括必修必学中体能和必修选学中运动技能项目考试,体能实践考试由学生按要求从两个类别中各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运动技能实践考试由学生按要求从相关类别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每个项目满分均为100分。 

  七、成绩评定 

  (一)成绩计算。原则上,除实践考试免考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笔试、必修必学的体能实践考试项目和必修选学运动技能实践考试项目的成绩分别以20%、40%、40%的权重比例计入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二)成绩呈现。普通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总成绩大等于60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 

  八、免考和缓考 

  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可申请实践考试(必修必学的体能和必修选学的运动技能) 的免考。笔试部分原则上不得免考,实践考试免考的学生笔试部分成绩必须达合格要求(大等于60分),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才能合格。因伤、病或意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以及考试总分不合格学生可申请缓(补)考。免考、缓考及补考具体管理办法由各设区市依据省有关规定制定。 

  九、组织管理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地各校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部门,科学制定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细化县(市、区)、学校责任及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和条件保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设区市应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本市年度体育与健康体能实践考试和运动技能实践考试方案(以下简称“考试方案”),内容包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考试工作负责人、考试的学校顺序安排和工作路线、场地器材要求、医务监督、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处理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按考试方案要求,制订各项考务管理制度,指导所属县(市、区)和相关学校做好学生报考和考务管理工作。 

  (三)规范考试评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保障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的场地、器材等物质条件,并积极创造条件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进行考试,提高考试评价手段的科学性,体现考试评价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和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巡查制度,组织人员对各学校考点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考试规范有序开展。省级也将根据各地考试方案,适时组织省级专家会同市、县(区)巡视人员共同对各地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巡视巡查,对发现的违反考试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全省通报。 

  附件:1.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内容 

  2.必修必学——体能实践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 

  3.运动技能考试项目和评价标准范例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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