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闽教职成〔2023〕5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03-13 11:01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院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等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体系,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深化“三教”改革,促进“双师型”教师成长,充分发挥比赛的引领示范作用,决定举办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设立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组委会办公室(简称教师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二、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参赛材料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案、教学实施报告和教材选用程序说明等文档资料,以及课堂教学实录和课堂教学片段等视频资料。  

  (一)教学内容。根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接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契合层次定位。公共基础课程内容应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基础性、职业性、时代性,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应用场景的融合,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以《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20 年版)》和《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2020〕6 号)为依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突出职业教育特色,进一步拓展教学内容深度和广度。专业(技能)课程内容应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体现专业升级和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改造。结合教学实际融入科学精神、工程思维和创新意识,注重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培育。  

  (二)教学设计。依据国家教学标准、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针对参赛教学内容,进行学情分析,确定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合理运用平台、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课堂教学。思想政治课以“八个统一”为统领,优化教学过程,增强思政课教学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提高课程思政内涵融入课堂教学的水平,杜绝各种形式主义。专业(技能)课程鼓励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模块化课程,强化工学结合、理实一体、手脑并用,实施项目式、任务式、案例式、情景化教学等。  

  (三)教学实施。教学实施应注重实效性,突出教学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和策略,开展师生、生生的有效互动,推动深度学习,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教学过程真实数据,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适时调整教学策略。专业(技能)课程应注意引入典型生产案例;实习实训应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岗位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教师规范操作、有效示教,提高学生基于任务(项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需要合理创设数字化学习和实习实训情境,运用数字化教学资源。思想政治课教材选用应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课程标准统筹用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的德育课教材,其他课程按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选用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鼓励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中等职业学校执行手机“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  

  (四)教学评价。持续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关注育人成效、检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成长。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与学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习成效。思想政治课还应注重综合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情况。  

  (五)教学反思。深度思考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总结在更新教育理念、落实课程思政、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转变教师角色、改进教学评价、运用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做到设计理念、教学实施、育人成效的有机统一,成为传道授业解惑赋能的“大先生”。 

  三、比赛分组  

  比赛设置中等职业教育组(简称中职组)和高等职业教育组(简称高职组),各组分设报名组别。  

  (一)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内容应为有关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中职思政课程单列一组。  

  (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内容应为专业(技能)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中职组的参赛课程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高职组的参赛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拓展课。  

  (三)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内容应为专业(技能)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以实践教学为主的教学内容或专周实习实训、岗位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参赛内容中体现教师实操演示与指导的内容不少于8学时。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参加中职组的比赛,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以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有专科在校生的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新建本科院校课程参加高职组的比赛。 

  四、参赛对象  

  (一)每个教学团队由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学校、有专科在校生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新建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有关本科院校)近3年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高职本科专业教学团队可包含高职专科相关课程教学),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不少于 1 名;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教学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在 50%以上;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企业兼职教师不超过 1 名。鼓励跨校联合组队,但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不得混合组队。  

  (二)2021年、2022年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各成员不能报名参加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其所有成员所在学校不能以同一公共基础课报名参加公共基础课程组,或不能以同一专业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2021年、2022年曾获得过二等奖的教学团队需要调整成员方能报名参加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原4人团队至少调整2名成员;原3人团队至少调整1名成员,并可以再新增1名成员;原2人团队可以保留2名成员,但至少新增1名成员)。 

  (三)获得2021年、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不得以同一作品参赛。    

  (四)鼓励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  

  (五)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均须在近3年内实际开设参赛的专业(须依规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课程,并有在校生。 

  五、参赛限额  

  在校赛、市赛基础上,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选拔本地区教师组队参赛;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和有关本科院校负责选拔本校教师组队参赛。同一院校参赛内容不能出现课程或中职思想政治课必修模块的重复;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和二组合并统计,不能出现专业类的重复。(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完成新旧专业对照)。  

  (一)中等职业教育组  

  公共基础课程组(不含中职思政课程组)。同一学校同一门课程限报1件。每门课程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限报3件,其他设区市限报2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限报1件。  

  中职思政课程组。同一学校同一门课程限报1件。每门课程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限报2件,其他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限报1件。 

  专业技能课程组。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大类限报2件。每个专业大类的参赛作品福州市、厦门、泉州市限报10件,其他设区市限报6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限报2件。专业技能课程二组的参赛作品,不能少于上报专业技能课程作品总数的20%。  

    (二)高等职业教育组  

  公共基础课程组。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每所院校限报1件。  

  专业课程组。每个专业大类每所院校限报2件。专业课程二组的参赛作品不能少于上报专业课程作品总数的20%。  

   (三)参赛名额奖励  

  在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学团队所在院校奖励2个参赛名额,获三等奖的教学团队所在院校奖励相应组别1个参赛名额,其中跨校组队参赛的获奖教学团队奖励名额由联合组队的院校协商分配。所奖励的参赛名额不受以上参赛限额限制。  

  六、比赛办法  

  (一)资格审核。各校和代表队对所属教学团队提交的专业备案、课程设置、班级学生、教学任务安排、团队成员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教学团队进行政治审核,并进行参赛资格的统一公示(模板见附件1)。对参赛资格方面提出质疑的,由所在代表队负责核查、反馈,参赛资格方面存在问题的,取消参赛资格。  

  (二)内容审核。各校和代表队对参赛团队提交资料的内容进行思想性和科学性把关。参赛内容方面出现思想性问题和明显的科学性问题的,取消参赛资格。 

  (三)比赛方式。比赛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时,专家按照评分指标(详见附件2)对参赛作品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的教学团队。决赛时,教学团队介绍教学实施报告、针对抽选内容进行无学生教学展示,回答评委提问。参赛有关要求详见附件3。 

  (四)公示并发布。省赛决赛结束后公示参赛团队获奖名单,教师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接受实名书面形式投诉或异议反映。单位提出的需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信息;个人提出的需实名签字并写明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教师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并提交省教育厅审定,向申诉人反馈处理结果。不接受匿名投诉。 

  七、奖励办法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总数的10%、20%、30%,并从各组获奖作品中遴选优秀作品参加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二等奖根据网络初评(30%)和现场决赛(70%)成绩综合评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得分排序确定。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10个(中高职组各5个)。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  

  1.比赛的报名和电子版资料上传工作以参赛代表队为单位统一在福建教育智慧平台(网址:http://www.fj.smartedu.cn/)中“福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栏进行,用户名、初始密码加入联络群后咨询工作人员。各参赛代表队指定专人负责本参赛代表队的网上报名和作品材料上传工作,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直接报名和作品材料上传。  

  2.各参赛代表队于5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将《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报名表》《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情况汇总表》《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区域性比赛情况统计表》(附件4、5、6)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3.各参赛代表队于6月15日前,完成相关参赛作品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  

    (二)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取消参赛资格,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涉及软件使用的,应保证为正版软件,鼓励使用国产软件。除教学团队事前特别声明外,省教育厅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共享、展示的权利。  

  2.各参赛代表队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专业备案、人才培养方案网上公示、课程开设、授课班级人数、教学团队成员身份的真实性、实际授课等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认真检查参赛作品材料是否泄露信息,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参赛材料(含文件名及其属性)及决赛现场的展示答辩,不得泄露地区、学校名称、参赛教师姓名,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降档或者取消参赛资格处理。 

  3.鼓励教学团队利用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https://vocational.smartedu.cn)及接入该平台的其他平台开展实际教学。 

  4.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背职业教育规律和客观实际、以虚假教学内容或虚假师生身份参赛等行为予以监督,一经核实,取消所在教学团队参赛资格以及所在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奖项评出后发现的,依规追回奖项),减少所在代表队下一年参赛名额,暂停该教学团队所在学校下一年的参赛资格,并通报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决赛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承办。决赛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决赛具体事宜由教师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在福建智慧教育平台公布上公布。请参赛代表队确定一名大赛联络员,及时加入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联络群(QQ群号码:659956333)。  

  (二)为更好服务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工作,提高办赛水平,决定面向学校和有关单位征集专家加入“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专家库”(具体事宜见附件7)。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汇总所属中职学校推荐名单,有关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单位直接推荐,请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大赛办指定邮箱。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联系人:黄超超,电话:0591-85362092,电子邮箱:595161477@139.com,地址: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石竹路123号(邮编:350300)。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黄颖,电话:0591-87091243。 

  附件:1.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 (地区/学校)参赛团队信息公示 

  2.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评分指标 

  3.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材料及决赛有关要求 

  4.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报名表 

  5.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情况汇总表 

  6.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区域性比赛情况统计表 

  7.关于2023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专家库人选推荐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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