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十二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倾听儿童,相伴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聚焦基层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中的专业难点和困惑问题,引导幼儿园深入聚焦保教实践的薄弱环节,将科学观察了解幼儿作为转变教师观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能力。宣传重点为:如何发现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有意义的学习;怎样回应、支持和拓展幼儿的学习;结合实际,分享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对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真情实感。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高校和幼儿园专业优势,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认真谋划。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宣传主题,研究2023年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安排部署,保证宣传月活动按时进行。
(二)把握正确方向。各地要坚持科学导向,对宣传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宣传内容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在推动宣传月活动中,各地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防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介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宣传月名义推销商业产品,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性和虚假广告宣传,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
(三)注重实践案例积累。本次宣传月征集幼儿园教师坚持以幼儿为本,在日常保教工作中倾听理解幼儿、有效支持幼儿学习发展的视频案例。各地要引导幼儿园教师注重在日常保教实践中积累视频案例,聚焦通过鼓励幼儿表达表征、观察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加强师幼高质量互动。视频案例应是幼儿园真实发生的,能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向,能引起教师家长的共鸣和深思,展示的经验做法能供其他幼儿园学习借鉴。请各设区市(含平潭)各遴选报送3-5个优秀视频案例,省属幼儿园可结合实际每园报送不超过1个案例,于2023年4月25日前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并填写《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征集汇总表》(见附件1),具体视频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我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作为宣传视频。
(四)深入宣传报道。各地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开放日、家长讲座、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创新形式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科学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切的疑虑和焦点,营造共同观察了解、解读幼儿,支持幼儿发展,相伴成长的良好氛围,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各地要及时把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我厅将在门户网站、微信、福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展示宣传,并择优推荐给教育部宣传展示。联系人及电话:游恬,0591-87091353;电子邮箱:jytjjc@fjsjyt.cn。
附件:1.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征集汇总表
2.视频报送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2023年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征集汇总表
____________(填写报送单位并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教育部门工作联络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序号 |
县(市、区) |
幼儿园名称 |
视频案例名称 |
案例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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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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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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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视频报送要求
一、视频要求
1.每则视频案例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
2.视频画面稳定,内容清楚,题目自拟,应配音讲解或附文字材料说明。
3.视频开头应标有“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倾听儿童 相伴成长”,以及“幼儿园详细名称、班级、教师姓名”。
4.视频案例涉及幼儿肖像的,应取得家长同意。
二、报送要求
1.各设区市(含平潭)将视频案例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视频案例打包,同时以百度网盘和U盘邮寄两种方式统一报送。
2.网盘报送:请将网盘链接地址设置为永久有效链接并加设提取码,并将百度网盘下载链接、提取码发送至jytjjc@fjsjyt.cn,邮件标题为“**市报送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
3.U盘邮寄:邮寄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及电话:游恬0591-87091353。请在信封上注明“**市报送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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