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实施方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福建省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教基〔2023〕21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10-07 11:32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基础教育“三段一类”质量评价体系,推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福建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实施方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福建省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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