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会、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交通与建设局、总工会、共青团平潭综合实验区委员会:
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人社部办公厅等6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41号),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决定组织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就业更稳定,权益保障更充分,享受公共服务更便捷,形成农民工共建共享城镇发展成果、更好融入城镇的良好格局,让广大农民工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
二、活动内容
(一)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落实好进城农民工在城镇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加强大龄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就业服务。大力推动省内劳务协作,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深化省际劳务协作机制,畅通劳务信息发布渠道,促进供需匹配对接,积极吸引更多省外农民工来闽就业。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探索建设灵活就业服务站,努力形成定点、规范、可调配、高质量的零工经济服务平台,更好为传统零工和新业态从业人员服务。发挥基层社区、园区、厂区服务机构作用,鼓励在农民工居住集中地区设立就业服务驿站,强化岗位信息归集投放,建立岗位信息发布机制。加强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培育“闽字号”劳务品牌,持续推进家政兴农行动,着力推进厦门、泉州市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组织开展“工会送岗 乐业八闽”全省工会就业援助活动。
(二)提升农民工技能和文化水平。支持未就业农民工自主选择政府补贴性培训或社会化培训,鼓励支持有培训意愿和需求的农民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打造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培训监督指导,着力提升培训效果。鼓励农民工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深化“求学圆梦行动”,加大对进城农民工支持力度,帮助更多农民工提升学历文化水平。
(三)加大农民工劳动保护。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农民工休息休假权益。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为农民工异地维权提供便利。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持续深化根治欠薪,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欠薪问题治理。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做好重点地区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摸底工作,实现康复站覆盖范围内现存尘肺病患者全部建档立卡,提高尘肺病康复站(点)运行效率。持续推动农民工参保扩面,进一步畅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农民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
(四)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推动各地以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通过鼓励企业园区投资建设、实施精准分类保障、推行公租房货币化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鼓励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多渠道改善员工住宿条件,积极为员工提供宿舍、公寓等。
(五)做好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达到95%。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鼓励各地设立随迁子女入学教育咨询热线,加强对随迁子女学习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深入开展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公益性夏冬令营、“七彩小屋”等活动。依托“童心港湾”项目点,向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素质教育等服务,减轻农民工后顾之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开展农民工子女团聚活动。
(六)加强困难农民工帮扶。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失业农民工、就业困难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做好农民工失业登记,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对急难临时救助对象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切实解决农民工及其家庭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纳入工会常态化送温暖范围,通过一般性慰问、纾困帮扶、医疗互助、大病补助、金秋助学、特别救助等举措,给予慰问帮扶。
(七)增强农民工城市归属感。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为重点开展新市民融入城市培训。组织开展慰问农民工演出活动,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聚焦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重点群体,深化建会入会工作。加强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广大户外劳动者提供休息、饮水、充电等贴心服务。举办“环卫工人关爱月”“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引导更多社会爱心资源向环卫工人倾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城市街道、社区、农民工集中的工业园区,建立一批农民工暖心驿站。
(八)提升农民工办事便利。落实全省首次制定的16项为农民工办实事清单。健全农民工综合服务网络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或在县、乡(镇)、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农民工服务标准,提升服务保障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农民工办事高频事项相关政策文件梳理汇编成册,在基层服务窗口、交通站场、招聘活动现场等地发放。
(九)加强党建引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注重在农民工群体中发展党员。推动产业园区、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农民工聚集的重点领域和新兴行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指导企业提高农民工党建工作水平,在生产一线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建好用好农民工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
(十)发挥农民工的主体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农民工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引导农民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立足岗位做贡献,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主动融入城镇、融入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为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好“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抓住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强化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级人社、教育、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要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设区市人社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动态掌握服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
(三)注重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农民工群体,通过进社区、进厂区、进园区等方式,充分了解进城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所需所盼,针对大龄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活动。
(四)加强宣传。各地要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保障权益、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城镇落户等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悉度。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典型经验宣传,深化活动效果。加强典型引路,注重在各行各业选树优秀农民工代表,开展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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