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有关本科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22〕30号)精神,经有关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共确定231种教材入选福建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名单(其中137种已入选“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直接入选),22种教材入选福建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福建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闽教思〔2021〕7号),规范和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各职业院校应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教材选用要求,优先选用“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和省级规划书目中的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二、各教材编写单位、主编和出版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及时吸收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对入选教材内容进行动态更新完善,并不断丰富相应数字化教学资源。教材修订更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材管理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内容审核把关工作,并及时向我厅报送教材修订更新情况,切实做好修订更新备案工作。
三、立项建设的教材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申报单位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编写工作。建设期间,相关信息与申报时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第一主编。我厅将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列入省级规划教材目录,未通过审定的教材将限期进行修改,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取消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附件:福建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入选和立项建设教材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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