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的通知
闽教基〔2024〕21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08-12 17:39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和我厅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教材教辅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明确教材征订范围

  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设置的科目的一年级、七年级和非九年一贯制设置的科目的起始年级使用《福建省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教材。为满足义务教育低视力残疾学生的学习需求,教育部在今年目录中首次列入了大字版教材,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低视力残疾学生使用。涉及循环使用的教材,要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所有学生征订。

  二、规范教材征订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征订目录统一发放到校,并指导学校做好征订工作。各中小学教材征订情况应于8月12日前,按隶属关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属中小学报送福州市教育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材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于8月14日前将义务教育教科书等征订情况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分公司,确保课前到书。

  三、做好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学校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审核把关,切实规范进校教辅征订管理。学校要负起责任,准确汇总学生自愿订购的教辅数量,填报相关表册,及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不得直接将教辅征订材料报送发行单位。省属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管理。起始年级各学科配套的进校教辅材料通过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生成“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进校教辅征订目录”,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6日,征订工作通过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网址http://jfgl.fjsjyt.cn/login)进行,具体安排将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如有新选用教材的设区市,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辖区内县(市、区)或学校推荐配套教辅材料并组织征订。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征订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福建省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起始年级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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