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立项建设17个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的通知
闽教科〔2024〕2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11-25 16:12

各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的通知》(闽教科〔2024〕5号),在高校推荐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立项建设“韧性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等17个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名单见附件1)。

  请各依托高校认真组织论证和编制《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于12月25日前将计划任务书纸质版(一式3份)及盖章PDF版正式函报我厅。

  各依托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落实经费、人员、研发场地和仪器设备等各项保障条件,并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及时向我厅报送验收总结报告、提出验收申请。

  联系人:黄莉莉(0591-87091501)、林希彦(0591-8709152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邮编350003),邮箱:jytkjc@fjsjyt.cn。

  附件: 1.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立项建设名单

      2.《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编制大纲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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