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语委,蕉城区教育局、语委,各普通高等院校(语委)、福建开放大学、福建教育学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5〕2号)要求,做好我省组织、遴选、推荐等工作,省教育厅、省语委决定举办福建省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思想实践,提升语言文化素养,激发文化自信自强。
二、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三、赛项组织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以下分别简称诵读大赛、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各赛项实施方案见附件。
诵读大赛、书写大赛两项赛事由省教育厅(省语委)组织初赛(简称省赛),初赛遴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参加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的决赛(简称国赛)。省赛依托国赛官网(网址:https://jdsxj.eduyun.cn)组织报名、作品上传、信息查询和线上评审。省赛分线上和线下两个阶段举办,线上评出优秀作品参加线下现场比赛,现场比赛有关事项另文通知。省赛遴选推荐各组别排名靠前的优秀作品参加国赛,推荐名单将在7月8日前在省教育厅官网发布。代表我省参加国赛的选手不得中途退赛、弃赛,否则将被取消已获得的省赛奖项及往后三年参赛资格。经典诵读大赛由宁德市教育局(市语委)承办,蕉城区教育局、蕉城区蕉城中学东校区、福建省艺术教育协会协办;汉字书写大赛由泉州师范学院承办。
讲解大赛、篆刻大赛两项赛事不组织省赛,有意愿参加此两项赛事的选手可直接登录国赛网站报名参赛,通过知识测评后,按要求上传参赛作品。各单位应做好赛事宣传推广与动员参赛工作,扩大赛事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赛程安排
详见各单项比赛方案(附件1、2、3、4)。
五、奖项设置
省赛(经典诵读大赛、汉字书写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根据各单位赛事组织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作品颁发纸质获奖证书。
国赛参赛办法按照教育部教语用厅函〔2025〕2号文件执行,相关信息请登录国赛官网https://jdsxj.eduyun.cn获取,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号、视频号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区全民阅读活动、青少年读书行动和“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等工作部署,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赛事,保障赛事工作高质量开展。尤其是我省未组织初赛的讲解大赛、篆刻大赛两项赛事,近年我省参赛率偏低,各地各校要广泛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师生、群众踊跃报名参赛。
(二)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赛项和各赛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办赛,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全办赛。
(三)选手填报参赛信息须准确、规范。作品标题、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学校名称从学校栏目下拉列表中选填,若列表中无本人所在学校名称则在学校栏填写“无”并在单位栏填写本人所在学校规范名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填报参赛信息须慎重,信息一经填报提交,不再予以更改,包括最后参加国赛人员及其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因误填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报者本人承担。未成年人参赛,须填写监护人或其他能及时联络的电话,因预留联系方式不能及时联络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参赛者手机号码是报名系统识别参加者身份的校验码,必须保证手机号码唯一性,否则将影响正常提交作品。
(四)大赛组织方拥有对大赛有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并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赛事联系方式:福建省语委办郑娟娟0591-87091285、彭杰0591-87091241。
附件: 1.福建省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2.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3.福建省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方案
4.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5.福建省第七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作品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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