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巩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基础教育领域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以下简称提升年行动)。现将有关举措和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规范管理目标任务。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通过开展提升年行动,让育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在八闽大地落地生根,违背教育规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办学行为得到有力遏制,依法治教、管理育人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积极健康的教育生态明显优化改善,人民群众对福建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得到有效提升,为推进福建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深化重难点整治攻坚。针对尚未完全解决的基础教育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公布并畅通举报渠道,指导各地明确整治重点、任务和要求,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标本兼治,构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生态。一是深化整治中小学“校园餐”、利用征订教辅及购买校服谋利等侵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二是坚决遏制节假日违规补课、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和日常作息安排不合理、学习时间过长等屡禁不止、造成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持续治理“暗箱操作”、“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参与招生等影响教育公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四是严肃纠正违规组织考试、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宣传炒作中高考升学率等教育评价导向不科学的问题。
三、加强问题台账管理。督促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提升年行动工作要求、规范管理负面清单(见附件1)、群众反映线索和日常工作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见附件2),做到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立足长效抓整改,杜绝“运动式整改”。推动各地健全区域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问题清单共享、整改经验互鉴等方式,促进区域学校统一共识、统一步调,加强自律,共同营造区域良好教育生态。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要加强辖区问题整改台账的统筹管理,并分别于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
四、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将规范管理要求纳入学校党组织书记、校(园)长、教师培训内容。强化新任局长、中小学书记校长专题培训,加强政策理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管理能力等方面基本培训,全面普及“应知应会”内容。在开学前后组织规范管理负面清单集中学习和对照,根据日常工作重点、难点、“易错点”健全常态化提醒机制。
五、强化数智赋能管理。根据教育部开发建设的全国统一基础教育规范管理问题反映平台,做好规范管理问题举报线索的分派、整改、反馈等工作。推动各地应用国家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系统,对不规范办学行为实行动态分级记录,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整合中高考标准化考场巡查、“互联网+明厨亮灶”、校园智能安防等系统,拓展信息化巡查,加强对校园安全、节假日违规上课补课等实时监控和巡查管理。鼓励支持各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推动落实、优化监管、改进服务、减轻基层负担等方面创新方式、提升效能,不断提升基础教育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公布并畅通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加强监督力量建设,通过家长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节假日违规上课补课和学习时间过长治理“哨点学校”制度,优先把群众反映相关问题较多的学校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定期提醒和入校监测机制。结合实际开展“四不两直”调研,组织责任督学进校,利用专业力量开展视导评估,帮助发现学校在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师德师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加以整改,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办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学校。
七、培树推广先进典型。根据教育部部署,建设一批中小学规范办学基地学校,作为学校管理人员跟岗研修和教研员、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重要培训基地。及时总结推广提升年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遴选规范办学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
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治基础教育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方面持续用力,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凝练固化规范管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完善责任落实、全员培训、监督曝光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主线,强化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底线,守牢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红线。在严肃查处显性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深挖制度漏洞,优化调整规范管理清单,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具体要求,做到久久为功、常管长治。
九、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建立分级负责机制,逐级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各地要将提升年行动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依法管理,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为学校办学提供支持和条件保障,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建立违规办学行为督办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类似不规范行为反复发生甚至引起重大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按分级管理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7月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3)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 1.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5版)
2.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问题整改台账
3.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8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