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思〔2025〕3号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处 时间:2025-11-12 15:00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宋庆龄奖学金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旨在弘扬宋庆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优秀少年儿童榜样,为促进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成长为爱党爱国、勤奋好学、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发挥全国性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2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通过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中小学生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教育引领中小学生争当爱党爱国、勤奋好学、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奖项设立

  本届奖学金共奖励我省36名优秀学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1份、奖学金1000元。

  三、评选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认真践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求知欲强,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遵纪守规,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身心健康。

  2.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富有爱心。

  3.具有远大的志向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今天的学习成长、未来的远大理想和祖国的繁荣强盛结合起来。积极向上,不怕困难,乐于进取,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

  4.有特别突出的事例,真实感人,为中小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五、评选程序

  本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分为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5年11月),各设区市教育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协调,学校组织推荐、申报和公示候选人,省属中小学将候选人材料直接报送福州市教育局。

  第二阶段(2025年12月),省教育厅组织评审。12月中下旬,按《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附件1)规定名额,省教育厅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并将获奖候选人《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2名重点推荐学生事迹材料、《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

  第三阶段(2026年1月至3月),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依据评选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第四阶段(2026年4月),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将优秀组织奖及获奖候选人名单报送教育部,教育部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信息进行核查确认。

  第五阶段(2026年5月),优秀组织奖及获奖候选人名单在教育部、中国福利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优秀组织奖及获奖学生名单。

  第六阶段(2026年6月至7月),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具体工作内容由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七阶段(2026年8月至10月),由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组织将证书和奖金发放至省教育厅,由各地安排专人接收并组织下发,确保及时送达每位获奖学生,所有发放工作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加强对他们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及组织学习。

  六、评选要求

  1.认真做好确定候选人工作。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推荐工作,发现身边的榜样,把候选人推荐工作作为引导中小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的契机。要深入学校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结合名额规定和小学初中比例、城市农村比例,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名额各半,并与所属各地区学生比例大体相当,应注意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往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不再被确定为本届候选人。

  2.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申报工作。各地确定推荐人选后,必须在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家庭所在地社区、村等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同时,应公布学校、县和省三级负责此项工作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认真填写报送材料。候选人及所在学校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主要事迹”一栏要通过生动鲜活的事例来讲述学生的优秀事迹。要引导被推荐者用自己的语言填写自我表述、心愿和梦想。每位候选人须附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申报表相应位置。

  4.省教育厅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重点推荐2名获奖候选人。2位候选人须以报告文学的形式各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突出时代性、故事性、可读性,要充分挖掘获奖学生最典型的事例,对同龄人最具感召力的精神品质,不必面面俱到。可另附日常生活学习照3—5张,以及能够反映候选人生活学习情况、展现良好精神面貌的视频资料等。照片、视频可统一刻录于一张光盘内。

  5.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届奖学金评选的宣传工作,通过各地区主要媒体渠道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对奖学金办公室的宣传工作予以全力支持与配合。评选过程中其他相关事宜,由宋庆龄奖学金办公室另行通知。

  各地组织填写《汇总表》并加盖印章,按照报送材料清单要求(见附件4),于2025年12月1日前一式两份报送我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ygwxcb374@163.com。

  联系人:戴八一、陈本煌、徐慧,电话:0591-87800329、87091460,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 1.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名额分配表

      2.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

      3.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申报名单汇总表

      4.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各地报送材料清单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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