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十四五”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经各地总结评价推荐和专家审核建议,我厅确定了41个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优秀试点学校和11个优秀工作案例,现予公布(见附件)。
请各地各校认真做好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的学习总结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更多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实践成果,助推全省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为办强办优八闽基础教育提供重要保障。
附件:1.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优秀试点学校
2.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优秀工作案例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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