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优秀试点学校和工作案例的通知
闽教基〔2025〕22号
来源:基础教育处 时间:2025-12-26 15:15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我厅“十四五”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经各地总结评价推荐和专家审核建议,我厅确定了41个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优秀试点学校和11个优秀工作案例,现予公布(见附件)。

  请各地各校认真做好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的学习总结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更多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实践成果,助推全省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为办强办优八闽基础教育提供重要保障。

  附件:1.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优秀试点学校

      2.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优秀工作案例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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