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
闽教基〔2026〕7号
来源:基础教育处 时间:2026-04-21 16:36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成效,坚决防止违规办学行为反弹回潮,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5号),决定在全省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民生为大、基教为先,紧扣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治理效能主线,通过巩固年行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进一步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推进各项规范管理要求内化为办学治校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显著提升管理能力和育人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化整治违背教育规律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为办强办优八闽基础教育、加快教育强省建设夯实基础。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省级将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加强日常考试管理、规范作息时间管理、规范教辅校服管理和加强控辍保学、规范学籍管理等文件,完善制度保障。各地要紧盯管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学校和管理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深挖管理制度漏洞,修订完善政策制度,做到久久为功、常管长治。

  三、阳光招生,进一步维护教育公平。各地各校要深化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录取程序,审慎调整招生划片范围,从严审核特定类型招生,推进均衡编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教育,纠正清理有违教育公平的招生政策和做法。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简化入学证明材料,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和常态化报告等工作机制,深化台账化、数字化管理,规范学校日常考勤和请销假等制度,采取有效举措解决“隐性辍学”问题。

  四、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各地各校要加强课程实施保障,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切实纠正违反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超标超前教学的做法,健全假期巡查制度和举报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哨点学校”、“示警亮牌”等方式加强监测提醒,持续整治“阴阳课表”、节假日违规补课、提前开学、延迟放假等行为。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保障学生充足的体育运动和睡眠时间。加强作业和考试管理,严格控制考试测试频次,提升日常考试质量,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研学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五、加大培训,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各地要将规范管理基本要求纳入各类教师培训内容,加强政策理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研讨,提升规范管理“应知应会”水平。通过专题培训、考核评价、纪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地方教育局长、中小学书记校长等“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积极构建以规范管理为基准、五育并举为内核、人民群众认可为目标的学校声誉评价体系,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健全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信用档案”。支持各地探索培育一批规范办学优秀学校,作为教师学习培训和跟岗研修重要基地。

  六、兜牢底线,进一步保障校园安全。各地各校要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教育教学内容、论坛讲座、网络空间等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健全校园欺凌认定处置机制,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完善惩戒措施。深化治理中小学“校园餐”、利用征订教辅及购买校服谋利等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突出问题。

  七、齐抓共管,进一步推进协同治理。各地要加快推进“教联体”建设,健全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开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办好家庭教育宣传周、“开学家长第一课”等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治理。强化正面宣传引领,深入挖掘规范办学的典型经验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广。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对散布不实谣言、制造“教育焦虑”、杜撰虚假教育政策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推动落实、优化监管、改进服务、减轻基层负担等方面创新方式,提高管理效能。

  八、狠抓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省级把开展巩固年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立网络诉求平台,公布省市举报渠道,并通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督办、案例曝光、经验推广等方式,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各地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及时将巩固年行动列入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推动责任落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及时核查处置问题线索,切实打通规范管理政策规定执行“最后一公里”。加强对规范管理基本要求和负面清单禁止行为的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每所学校、校长教师人人知晓,对工作推进不力、类似不规范行为反复发生甚至引发重大不良影响的,按分级管理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年版)

  福建省教育厅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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