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基〔2026〕5号
来源:基础教育处 时间:2026-04-24 15:04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11号),现将我省开展202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同守护数字时代的童年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聚焦数字时代儿童保护,呼吁全社会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其过早过多接触数字产品的潜在风险,高度重视幼儿真实生活与游戏的重要价值,创设亲近自然、亲身体验、有温度的成长环境,促进幼儿主动探究学习,防止以数字产品代替亲情陪伴、师幼互动、同伴交往等,做好幼儿近视防控,让幼儿在数字时代度过健康而有意义的童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站位,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紧扣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二)科学引领,注重宣传实效。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含平潭,下同)要整合儿童保健、学前教育、网络安全等相关权威资源,充分发挥教科研部门、高校、幼儿园等多方面力量,紧扣数字时代儿童保护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立足科学保教实践,精准剖析数字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不利影响,开发通俗易懂、贴合实际的本土宣传素材,引导广大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引发深度思考与情感共鸣。要结合宣传“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抓牢幼儿园近视防控关键阶段,科学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确保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三)总结提炼,征集优秀案例。一是幼儿园科学保教实践案例。聚焦减少数字产品依赖、以高质量游戏和生活支持幼儿主动学习与交往的生动做法。二是家园共育典型案例。记录家园协同引导学前儿童正确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科学教育控制其使用时间,加强家庭亲子陪伴的具体实践。三是区域宣传与专业指导案例。各级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在落实学前教育法、规范数字环境、整合开发宣传材料和培训资源等方面的创新举措。请各设区市从上述三类案例中择优推荐,文章或视频案例均可,案例总数控制在3-5个,各类别数量不作硬性限定;省属幼儿园可结合实际每园报送不超过1个案例。案例请于5月8日前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并填写《202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案例汇总表》(见附件1),文章和视频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

  (四)多方联动,营造宣传氛围。各地要主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宣传,网信,卫健,妇联等相关部门参与,健全家园社协同宣传机制,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专题培训、保育教育开放、家长讲座、亲子游戏等多种形式,系统推进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严把宣传方向,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产品。

  各地要及时把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特色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我厅将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展示宣传,并择优推荐报送教育部。联系人及电话:游恬,0591-87091353,电子邮箱:jytjjc@fjsjyt.cn

  附件: 1.202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案例汇总表

      2.征集案例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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