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境外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抓好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工作组织领导
1.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麻痹侥幸心理,压实防控责任,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各招生单位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合理设计人员流动路线,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2.加强复试工作组织领导。各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形势变化,站在为国选才、为党育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对特殊时期的复试工作要有更高的站位、更硬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更严的管理,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
二、从严做好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3.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各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学科特点、专业要求和人才选拔实际,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在充分研判评估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因地因校制宜制订复试办法,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复试工作原则上安排在5月1日以后进行。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制定复试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减少不必要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同时,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网络远程复试要求。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须分别报属地和我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请各招生单位于4月30日前填写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发送至我厅学生工作处电子邮箱,于4月30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含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式4份报我厅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同时发至电子邮箱。
4.严格规范复试组织管理。各招生单位要在学校层面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切实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特别是采取远程复试的,在复试前要运用“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一平台、三随机”的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严肃复试工作纪律
5.加强复试工作监督管理。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要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于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采取远程复试的招生单位,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强化监管,提高用技术实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我厅将在复试期间组织开展对疫情防控工作和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行。
6.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于今年采取新方式组织复试的高校,要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四、确保复试宣传服务优质精细
7.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各招生单位要综合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及时、准确解读本地区本单位各项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做好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提醒。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8.优化复试咨询服务。各招生单位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安排专人于4月26日至30日参加教育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举办的“2020年研考招生复试网上咨询”活动,在线解答考生咨询。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张龙飞,联系电话:0591-87091510。
电子邮箱:jytxsc@126.com。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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