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会前身是在原国家副主席、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首任理事长王震同志大力倡导下,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建,于1988年9月5日成立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本基金会由省教育厅主管,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全省非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公募基金会),2018年8月被省民政厅确认为慈善组织。2021年7月,省教育厅根据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经研究确定更名为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结合基金会换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省民政厅同意更名登记。基金会历届理事长由时任省副部级领导、省副部级退休领导或厅级退休领导担任,理事按章程规定选举产生。
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募集基金,开展经常性的全省助学、助教、奖教、改善办学条件及其他有关活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基金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和教师等项目;资助优秀学生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奖励项目,资助优秀教师“园丁之家”活动;资助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对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资助;资助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提升项目;资助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活动项目;资助教师教育学术交流活动项目;资助教育教学科研以及资助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
基金会秉承立德树人、服务教育、助学济困、诚信服务的理念,坚持依法办会、规范运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关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搭建一个汇聚爱心力量、传递社会温暖的平台。基金会热诚期待国内外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募捐资金,乐善好施,奖教助学,为助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组成人员
理事长:陈祥祯(省教育厅原二级巡视员)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林希顺(省教育厅督导处原调研员)
理事:陈祥祯(省教育厅原二级巡视员)
林希顺(省教育厅督导处原调研员)
林 微(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四级主任科员)
吴吓凤(省教育厅规划处处长)
张承生(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戴 颖(省教育厅教师处处长)
黄建顺(省教育厅督导处处长)
倪维庆(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陈晋淞(省教育厅职成处四级调研员)
黄婷婷(省教育厅学生处四级调研员)
曾志宏(福建教育杂志社副社长)
潘明劼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教材发行中心主任)
吴梅琴 (福建教育出版社社长助理)
监事长:黄荣光(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监 事:黄荣光(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许四清(省教育厅人事处四级调研员)
李 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下设:
办公室:0591-87091371,传真:0591-87091350。
项目部:0591-87091308。
财务部:0591-8709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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