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发基〔2025〕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助力农村教育振兴,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进一步激励优秀教师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暑期“园丁之家”农村教师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乡韵师魂 筑梦教育”为主题,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交流座谈等形式,分享推进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提升农村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休养对象
2020年以来,获省市政府表彰,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表彰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农村在职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且身体健康的优秀教师。
三、休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名额分配
福州3名、厦门2名、漳州3名、泉州3名、莆田3名、三明4名、南平4名、龙岩4名、宁德4名、平潭1名。
五、活动经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活动经费及参加休养对象往返动车票费用统一由我会承担。前往休养地点的交通票需由教师事先自行购买并保存,待活动结束后交我会报销。
六、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推荐要求和分配名额,认真遴选农村优秀教师人选,组织拟推荐侯选教师填写《福建省2025年暑期“园丁之家”农村教师休养活动教师推荐表》(详见附件1),县级教育局审核后上报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教育局于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教师推荐表和《福建省2025年暑期“园丁之家”休养活动教师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寄至我会秘书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fjjsjjh@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近五年已参加过“园丁之家”活动或患有心脏病、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重大疾病及怀孕的女教师不作推荐对象。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91-87091371,15396044337。
附件:1.福建省2025年暑期“园丁之家”休养活动教师推荐表
2.福建省2025年暑期“园丁之家”休养活动教师推荐汇
总表
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年 6月6日
附件1
福建省2025年暑期“园丁之家”休养活动教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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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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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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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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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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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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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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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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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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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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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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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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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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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表彰 类别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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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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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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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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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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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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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教育局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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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发展 基金会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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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建省2025年暑期“园丁之家”休养活动教师推荐汇总表
设区市教育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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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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