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民管〔2021〕150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现将《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说明
一、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评估指引。
二、本指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我省各级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三、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旨在为全省社会组织的评估提供评估分类、评估材料目录、评分与计分标准和评定方法等方面的指引。
四、本指引将社会组织分为六大类,分别为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类社会团体、专业类社会团体、联合类社会团体、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
五、本指引将社会组织评估内容分为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四个部分,评估总分值设为1000分。同时,在总分值之外增加重大突发事件作用发挥和参与外省帮扶援助共30分作为加分项。
六、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指引进行适当修改补充。
目 录
一、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二、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材料目录
三、福建省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四、福建省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五、福建省专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六、福建省专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七、福建省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八、福建省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九、福建省慈善组织评估指标
十、福建省慈善组织评估材料目录
十一、福建省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
十二、福建省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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