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办公场所修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7:30分前,将询价材料密封送至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14层陈老师处(电话:87820507)。基本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询价人: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项目概况
(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电教大楼14-15层。
(二)范围:电教大楼14-15层,8间办公场所。
(三)要求:
1.对7间办公场所靠窗台一侧发霉腐烂的墙皮进行铲除、重新粉刷,并做防水处理;
2.对6间办公场所外露台土工找坡;
3.对1间办公场所腐烂发霉的旧地板进行铲除,铺设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绿色环保板材;
4.对2间办公场所发霉发黄、变质的天花板吊顶(原硅酸钙板)进行拆除,安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绿色环保的板材;
5.对2间办公场所脱皮严重墙面进行重新粉刷;
6.对1间办公室场所外露台安装护栏。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各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包含装修、修缮等类目;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四、报价供应商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4.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件2);
6.报价单(附件3)。
所有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A4纸张)。
五、其他
1.此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格者中标法”,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如果报价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本单位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3.若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此次公开询价无效。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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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8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