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
按照《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教规〔2022〕4号)要求,经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应结题362个(重大项目80个、一般项目282个),具体为:2021年确立的275个常规项目(重大项目58个、一般项目217个),经我办同意延期结题的87个项目(重大项目22个、一般项目65个)。
二、结题条件
坚持从严结题,突出应用实效。省级教改项目申请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完成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二)能够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
(三)研究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四)成果有创新、有特色,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结题要求
杜绝唯论文倾向,认可多样化成果。省级教改项目成果的形式可是论文、专著、教材、综合研究报告、教学质量成果的一种,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申请结题应具备属于项目核心成员(原则上一般项目排名前3、重大项目排名前5位)的研究成果。基本要求为:
(一)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提供文章最终成果(可凭编辑部录用通知先结题后发表,延后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重大项目应在核心刊物发表1篇教研论文,一般项目应在本科高校学报或省级教科研机构、学术组织主办的CN刊物发表1篇教研论文。
(二)成果形式为专著、教材的,应提供书稿最终成果(可凭出版社合同协议先结题后出版,延后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三)成果形式为综合研究报告的,内容可是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施成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实施成效、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及实施成效、教育教学决策咨询报告等。重大项目结题主要采用专家评审方式,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可申请直接结题;一般项目应被同类高校借鉴采用,并经我办组织鉴定对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大参考价值。
(四)成果形式为教学质量成果的,应是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或认可的教学成果、专业、课程、教材、中心、基地、竞赛获奖等。重大项目应获得1项国家级成果或2项省级成果,一般项目应获得1项省级成果。
四、其他事项
(一)省级教改项目因客观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由项目承担高校向我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延期。原则上只可申请延期结题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二)省级教改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题:材料、数据弄虚作假;未能完成研究计划,预期成果未能实现;结题成果与项目主题内涵不相关;结题成果产生时间与项目研究周期不符。首次未通过结题的,限期1年内整改完善,参与下一次的结题验收。
(三)2023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项目承担高校应组织开展结题材料审核、成果鉴定等工作,对结题材料、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各项目结题鉴定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3名。项目承担高校应组织各项目组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专家鉴定表、总结报告、成果统计一览表,以及佐证材料(出版成果可只提供版权页)的电子版上传至“福建省高等教育项目建设管理平台”(所有电子材料不超过5M)。重大项目结题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含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四)我办将根据省级教改项目结题成果质量,择优推荐一批典型案例,经省教育厅同意后,编入“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典型案例库”,充分发挥优质成果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联系人:任老师,0591-87832541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楼14层省教科所高教研究室(邮编:350003)。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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