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高等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关单位:
为加强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过程管理,现就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工作的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课题申请变更的重要事项一般为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课题组成员工作单位及排序,原则上不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应维持研究团队稳定性,不宜替换成员;如确有困难或需要,重点课题申请替换成员一般不超过2人,其他课题申请替换成员一般不超过1人。
二、课题申请变更重要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课题立项后12个月内应开展中期检查),由课题组向课题推荐单位提交《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三、各推荐单位负责汇总、审核本地区(系统/学校/单位)课题变更申请,在集中受理时间内,将《申请表》(纸质一式两份)、《汇总表》(纸质一份)统一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同时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省教科规划办2026年集中受理变更申请的时间为10月12日至30日,受理对象为2025年获准立项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逾期变更申请,不受理多次变更申请,不受理课题组直接申请。
五、省教科规划办适时公布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结果。
电话:0591-87834693 邮箱:fjjkghb@vip.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电教大楼14层省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室
附件: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2.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8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