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采取四项有力举措,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进度。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协调相关部门先后召开政策解读会、工作推进会、调度会、专题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关于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批工作的函》,及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批工作进度。
二是调整实施机关。按照中央“双减”意见及福建省实施方案,提请省政府同意,在《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将体育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调整为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优化事项认领。协调省审改部门优化审批事项认领路径,由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主管部门直接认领教育部“中等及以下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生成各个行业的网上审批“五级十五同”标准,进一步理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体制。
四是推行全程“网办”。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从受理、初审、审批等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有效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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