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落地落实,厦门市思明区立柱架梁、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开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的首张罚单,完成福建省首件教育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案件。
靶向发力,构筑行政执法之“骨”。执法人员增至8人,增配4名执法辅助人员、1名法制员和2名律师。增购3台移动执法终端仪,在实现执法人员现场办案、移动执法的同时,通过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网上流转、网上审核、码上执法、电子送达全过程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对5家主动关停、退还违法所得的机构不予行政处罚,对1家违规机构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处以罚款5.58万元的行政处罚。
统筹集成,夯实行政执法之“基”。制定个性化普法“菜单”,搭建“实景化”课堂场景,对执法人员、社会监督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向15万学生家长送达《致家长一封信》,推动不同群体学法用法工作纵深推进。梳理10种高频案件适用情形,制定适用指南和“行政执法应诉负面清单”,依托《厦门市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推动执法效能大提升。以案为鉴,制定裁判要旨和案例指引,探索制定案卷标准,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样板标尺。
横纵协同,积聚行政执法之“力”。统一执法裁判尺度,推动更多渠道的线索抓取、推送,拓宽社会监督面,织密校外培训日常巡查监管网络。加强部门会商沟通,建立案件线索多向移送机制,不断完善问题核实及结果反馈评价的整体性流程,协同消防落实“一案双罚”,协同市场监管落实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惩处,最高一起罚款高达150万元。坚持府院良性互动,开展行政纠纷联动预防,与法院推行“重点项目定期会商、重点单位定期信息通报”工作机制,推动非诉执行案件移送衔接体系建设,细化案件移送的证据标准和移送程序,打通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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