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部署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09-11 17:26

  近日,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强化领导统筹,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部署,把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要事抓紧抓实。专项行动突出以县级为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通过深入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要坚决整治无培训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培训机构(个人),进一步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要将“平安消费”工作与查处无证无照培训、加快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加强培训资金监管、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常规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规范收费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按照两个“全面纳入”的要求,运用全国监管平台,严格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聚焦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的问题;是否存在“一刀切”,不按照“一机构一核定”原则核定风险保证金,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价格监测和收费监管,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等问题,要及时督促培训机构做好退款工作。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问题线索,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要强化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检查,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筑牢安全防线,持续整治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要严查违规培训。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无校外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排查整治,重点关注频繁变更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异常行为的培训机构,加大对实际控制人卷款跑路、“职业闭店人”等涉嫌犯罪的打击力度。要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对利用托管机构、AI自习室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利用秋季开学的有利时机,通过举办主题班会、召开家长会、发放“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避免校外培训的消费陷阱。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适时公布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合规机构“白名单”,供确有培训需求的学生家长选择。要加强对“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的推广宣传,落实每家培训机构均在办学场所张贴相关宣传单,引导确有培训需求的家长养成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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