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小学科学教育,福建“百馆千所”免费开放!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10-09 11:08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等二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整合各方资源,突出协同育人,推动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打造全方位科学教育新格局。

  《通知》明确,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遴选各类科学教育场所资源并形成资源清单,向省内中小学生长期免费开放。免费开放方式分为中小学校组团学习和中小学生个人参观两类,分别由各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与相关馆所对接安排。

  《通知》同步发布了《福建省第一批免费开放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资源清单》,收集了由24个部门推荐的323个科学教育场所资源,含院校场所类157个,科技展馆类89个,科研院所类17个,科学家精神类9个,行业企业类51个。清单内场所全部支持中小学校组团学习,其中150个场所还同步支持中小学生及家长个人参观学习。

  《通知》具体介绍了5个方面的活动内容:

  分批建立动态资源清单。资源清单实行分批发布、动态更新。第一批资源清单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各地参照省级做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辖区内科学教育资源进行进一步挖掘,梳理形成本地资源清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持续扩大中小学科学教育社会大课堂场域。

  认真制定教学实践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研单位开展摸底调研,从学校教学需求角度出发,全面挖掘辖区内馆所资源内涵,分析相匹配的学生学段、教学方式等,形成馆所资源教学设计参考建议。中小学校要将馆所资源内容与科学教育知识体系、教学任务相结合,以项目式、探究式、体验式学习为主要方向,制定适宜的现场教学实践课程和活动具体方案。

  精心组织馆所学习活动。中小学校组团学习活动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正常教学时间开展,师生出行的交通费、保险费等按有关规定列支。馆所管理方应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前告知,并在现场提供必要防护措施。坚持公益原则,馆所在免费开放期间不向中小学校、中小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包括门票等),不进行商业推销引导,不捆绑开展商业机构的营利性活动。鼓励馆所提供志愿讲解员。鼓励家长志愿者协助开展活动。

  持续加强馆所资源建设。围绕中小学科学教育主题,持续加强馆所资源建设,突出实践性、情景性。鼓励有条件的馆所携手教研部门和学校研发特色课程和活动项目,打造中小学生科学教育品牌。鼓励馆所创新宣传方式,通过设计学习路线打卡小册子、地图集章、“科普小达人”纪念品等方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积极促进资源多向流动。鼓励中小学校与馆所联合培养中小学生志愿讲解员,并提供实践展示机会。鼓励有条件的馆所到乡村学校开展公益科普活动,为乡村中小学生送去科学知识。鼓励学校组织教师到馆所开展科学教育联合研训,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中小学校聘用相关馆所科研工作人员担任科学教育副校长、兼职科技辅导员,进一步深化科学教育馆校合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科学教育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统筹推进“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落地落实。各推荐单位和管理单位负责做好对资源清单内馆所的日常指导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全体中小学校用好资源清单,将馆所资源内容融入科学教育课程设计和教学计划,切实发挥社会大课堂作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