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进一步推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发布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10-23 10:28

  近日,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制定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推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力争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3年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有效提升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

  《方案》要求,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学校、家长、学生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对视力保护的重视程度与健康意识,形成“部门合作、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综合防控”长效防控机制。《方案》提出八项主要任务。 (一)前移近视防控关口。坚持抓早抓小,把幼儿园作为近视防控的“第一道关口”,加强学龄前儿童“远视储备”保护,控制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儿童近视发生率。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电视、投影仪等设备的使用时间,原则上单次不超过15分钟,儿童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二)全面普及防控要点。坚持推行日常读写“三个一”,坚持用眼“三个20”原则。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即“每班张贴一张标准对数视力表、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每月开展一次班级内视力自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活动、每学期初开展一次专题部署、每年跟踪对比分析一次全校学生视力状况”。

  (三)大力推动校园体育活动。认真落实优化课间活动管理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工作要求,引导所有学生在课间走出教室、走向户外。课间活动一般不少于10分钟,鼓励学校适当延长课间活动时间。中小学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鼓励课后服务开展更多体育活动和富有特色的运动项目,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四)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指导各地巩固“双减”成果,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强化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压减重复性作业,减少日常考试测试频次。规范科学布置家庭作业,落实各学段家庭作业时间规定。严格落实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

  (五)优化学校视觉环境。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持续推进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推广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确保儿童青少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学习用品。

  (六)加强近视监测监管。发挥疾控机构等专业机构作用,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指导协调相关方面落实有效的公共卫生综合干预措施。按照国家关于采光和照明有关标准要求,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双随机”抽检、记录和结果通报。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加大对近视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

  (七)加强专业指导教育。发挥医院专业优势,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开展儿童眼病筛查、视力检查、健康指导等儿童眼保健服务,积极推进中医适宜技术防控青少年近视。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将校医纳入培训范畴。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等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深入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

  (八)强化家庭防控意识。改变家庭“重治轻防”观念,有意识地限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6岁以下儿童应避免接触使用电子产品。要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随时纠正孩子不良姿势不良用眼行为,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积极引导孩子坚持户外活动,保障孩子充足睡眠与科学饮食。 《方案》明确,每年对各设区市(含平潭)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评议考核工作;将学生视力健康纳入学校督导评估体系,作为“对市督导”、对县“两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配合的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