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闽职教中〔2021〕48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中高本课程体系衔接研究课题(2021年)立项结果的通知》(闽职教中〔2021〕47号)、《关于公布2021年福建省职业教育教科研组专项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闽职教中〔2021〕69号)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课题研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职教中〔2021〕67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21年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专项课题以及2020年度立项的延期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各课题组按相关要求提交结题材料(详见文中第二点“结题材料”)。
2.课题研究成果需由课题组自行聘请专家进行鉴定。课题鉴定专家组需至少由三名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同行专家等组成,鉴定报告需在相应栏目加盖课题所在单位公章。
3.课题研究成果须在完成既定研究目标任务基础上,取得与课题核心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标志性成果。常规教改课题的重点课题应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在公开出版CN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常规教改课题的一般课题应在公开出版CN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在省级内部出版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中高本课程体系衔接研究课题应提交研究报告、制度文件、教改方案等材料,并在公开出版CN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职业教育教科研组专项课题重点评价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提交材料包括符合选题内容且具有实际改革成效的研究报告、制度文件、改革方案、学术论文等多样性成果。
(1)以下情形每项可视同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或正式出版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等经教育部验收通过,或教改方案、研究报告等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并正式印发。
(2)以下情形每项可视同发表CN期刊论文1篇:正式出版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或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等经省级验收通过,或撰写文章并收录省级以上职业教育优秀论文汇编,或教改方案、研究报告等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并正式印发。
上述标志性成果和(1)(2)所述的两种情形,均须与课题核心研究内容高度相关,无关或相关度低的不予认定为课题结题成果。课题主持人须为有关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独立完成人;主持人可为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的完成人。课题组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须有独立成果。
4.出现下列情形的不予结题:
(1)文章未发表仅提供录用通知。
(2)论文中未注明:2021年度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课题立项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
(3)未提供课题研究过程性佐证材料,或提供的佐证材料(含标志性成果)的生成日期不在课题立项后的研究期内。
(4)公开出版CN期刊为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期刊、报纸等。
(5)其他不予结题的情形。
5.2020年度立项的延期课题结题要求按照《关于组织2020年度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结题材料
1.课题研究主件,包括《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填报表》《结题报告书》《结题鉴定表》《20XX年度课题<XXX>成果摘要》。
2.论文作为标志性成果的,发表的刊物应为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查询的正规纸质期刊,须将期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以及封底进行复印提交。其他材料作为结题成果的:教学成果奖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成果申报书复印件;教材应提供纳入规划教材的红头文件以及教材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封底;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应提供验收通过红头文件、平台应用截图、资源链接;优秀论文评选获奖应提供获奖文件、获奖论文汇编的封面、目录页以及论文全文;被采用并印发的研究成果应提交完整的的教改方案或研究报告,以及正式印发的红头文件。
3.课题研究的其他过程性材料。
4.以上材料需与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以及中期检查表等成果主件一同用A4纸打印汇编装订成册;同时《结题报告书》《结题鉴定表》《20XX年度课题<XXX>成果摘要》还须单独提交一份。结题汇编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9月22日前寄送中心终审(原件请自留,寄送材料不再退还),同时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指定邮箱。
三、其它事项
1.因故需要延期的,须向我中心提交《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经同意后方可延期。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延期内课题主持人不能再申报中心课题。教科研组专项课题不得延期。
2.因特殊原因,课题无法结题或已经终止研究的,须向中心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报告,提交时间应在本次结题期限内。否则,按无故撤项终止研究处理,课题核心成员(排名前3)自立项之日起5年内将不能再申报中心课题,并适当扣减所在学校次年的课题申报限额。
3.联系人:詹志桢、伍洋,联系电话:0591-88500497,邮箱:fjjyedu@163.com。材料邮寄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电教大楼10楼教学研究部,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2.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
3.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成果摘要
4.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3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8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