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研部 时间:2024-04-15 10:00
 各设区市教科院、职教中心(教研室),各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等相关精神,促进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助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立项课题类别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分为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申报重点选题未予立项的,不再立项为一般课题。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对于重点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课题选题方向、申报限额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申报对象

全省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职教本科,下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职教师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6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课题填报1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实质性研究任务。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在研省级立项课题结题的,相关课题主持人本年度不得申报承担中心立项的课题,延期后仍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主持人自课题立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报。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申报本年度课题的,限参与1项课题的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将课题申报者本人或其他人已经立项或结项课题的同一研究内容(或核心研究内容基本相近)作为本次课题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课题主持人自立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课题申报单位不重复推荐当年已申报其他科研单位的同一研究内容(或核心研究内容基本相近)的课题,如发现将取消该单位次年申报资格。

5.为保证课题研究的时效性和研究质量,立项课题研究时长不超过3年,但不少于1年,研究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原则上不再受理延期申请,逾期未结项课题作撤项处理。课题申报单位应负责落实立项课题日常的管理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的开题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鉴定等工作。

6.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课题主持单位、课题成员及其排序、课题名称、预期成果等内容,如有重要变更须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四、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做好本单位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并登入我中心网站“课题研究”栏目进行课题在线申报申报单位课题管理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限额进行推荐,并分配课题申报账号给相关课题主持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在线填报。各设区市教研机构做好所辖中等职业学校课题申报的指导工作。

2.各申报单位将《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寄送到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研究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7电教大楼10联系人:伍洋、陈星毅联系电话:0591-88500497

 

附件:课题申报指南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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