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4〕3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审核及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5〕2号)“省职教中心每年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专业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招生”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全省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情况检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标准(2025年修订)》等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具体评价指标要求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评价对象
1.所有高等职业学校(含职教本科,下同)。
2.所有省属中职学校以及平潭职业中专学校。
3.设区市中职学校采取抽查评价的方式,抽查比例30%。
上述学校原则上每所学校抽查评价5个专业。
(二)评价内容
围绕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对各校2025级全日制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组织抽查评价。五年制专业(含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方案纳入高职学校抽查范畴。
(三)工作程序
各设区市组织完成本地区中职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市级自查,并报送自查评价结果。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以及平潭职业中专学校也应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查工作,直接报送自查评价结果。自查评价结果报表详见附件2。我中心将在各单位(学校)自查基础上组织抽查。各级教研机构要充分发挥研究咨询作用,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其他事项
1.各校于8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fjzj.org.cn/Showdjgz.aspx?Id=510&Type1=4&Type2=0),上传2025级所有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PDF电子版,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2.各设区市教研机构应组织全面自查,报送《自查评价结果报表》(含PDF盖章版、Excel电子版),并负责汇总本地区中职学校2025级所有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网站信息回执》(Excel电子版,附件3),于8月31日前发送至中心教研部邮箱。各高职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以及平潭职业中专学校直接报送。
3.各校于8月31日前在学校官网首页设置专栏公开发布2025级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有困难的,可由设区市教研机构或教育局网站代为发布。
4.我中心将根据检查评价结果,视情况组织现场考察。
省职教中心教研部联系人:林万青,陈星毅;联系电话:0591-88500497;省职教中心教研部邮箱:zjjyb@fjsjyt.cn。
附件:1.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评价指标
2.2025年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查评价结果报表
3.网站信息回执表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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