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和体育与健康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6号)要求,今年我省长乐市等10个县(市、区)作为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参加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和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影响因素监测。监测对象为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及学校校长、相关年级班主任、数学和体育教师,于6月18日对样本学生、相关学校校长、教师进行测试和问卷调查。
为确保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5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名单》(附件1)和《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要点》(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务必于4月27日前,将《2015年福建省县(市、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人员信息上报表》(附件3)报送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办公室(省普教室),同时发送电子稿。
联 系 人:朱乙艺 戴翕昀
联系电话:0591—87805492; 电子邮件:fjjyzljc @126.com
附件:1.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名单
2.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要点
3.2015年福建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人员信息上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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