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结果公示
来源:厅教育督导处 时间:2024-07-29 09:00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福建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闽教督〔2020〕4号),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对福州市鼓楼区、晋安区、福清市,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同安区、海沧区、翔安区,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南平市光泽县,龙岩市连城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导,依据督导评估组意见,拟认定通过。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729日至20248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0591-87091237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010-6609736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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