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泉州市鲤城区、德化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来源:厅教育督导处 时间:2024-10-11 15:18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对泉州市鲤城区、德化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督导评估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4〕43号)的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我办拟于2024年1014日至18日组织专家组对泉州市鲤城区、德化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实地督导评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12日至18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福建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     0591-8709121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4年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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