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我省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工作举措、凝聚改革共识,推动评价改革落地落实落细,努力构建更加健康的教育生态,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一、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研究教育工作,部署推动教育强市建设,研究出台基础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及其评价方案、劳动教育、双减、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等十余份落实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文件。二是发挥督导评估作用。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县—片区—学校”四级教育督导体制。将教育评价情况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为评价改革提供督导力量保障。三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在全市范围开展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集中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改正与《总体方案》要求不一致的做法和规定。紧盯中高考等重要节点,下发通知做好教育评价改革自查自纠工作。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批次教师招聘未对毕业生学习经历、学历类型等进行限制。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学校评价。一是持续改进学校评价方式。实行市属学校校长、书记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修订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研究出台基础教育集团评价方案、教师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扎实开展质量评价,兼顾过程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对全市中学进行办学效益综合考评。二是深化招生政策改革。实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从2023年起,取消市区所有普高面向六县(市)招生计划,防止县域普通高中生源过度流失。进一步完善定向生政策,全市绝大部分省一级达标高中均已纳入中招定向招生范畴,中考定向生分配比例提高至55%,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提高至40分。三是持续推动“双减”落实落地。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和校内课后服务提质扩面工作,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原336家,压减至60家,压减率达82.14%。在“双减”中做好体育、科学与文化艺术教育加法,96.98%学校开展“2+3”以上课后服务,95.3%开展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
三、加强校长教师管理培养,改革教师评价。一是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惩的首要标准,把师德规范纳入全体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完善查处、通报、追究机制,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组织校外托管有关问题专项整治。二是优化队伍管理服务。制定并实施优秀校长培养培训方案,依托知名高校常态化举办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高端研训班。完善教师成长激励机制,编制《闽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五年规划》,构建教师六级进阶培养体系,开展名师培养、教师岗位练兵、新师考核比武评选等活动。三是多举措提高教师职业待遇。健全保障机制,出台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提高教师待遇若干措施、参聘人员管理办法、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等系列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机制。
四、推进五育并举全面发展,改进学生评价。一是深化思政德育评价体系。建立思政工作量化考评“积分制”,修订《福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市、县、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体系,全市开通并持续运维11条24小时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家长的心理热线咨询服务电话。二是全面加强体育美育工作。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十六条措施》等政策。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全省首创采用AI智能考试设备对中考体育和普高体育合格性考试评分。搭建全市中小学美育教育活动交流、学生艺术技能和素养展示等平台,每年下拨600多万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合唱、器乐、舞蹈等美育特色项目发展。三是拓展劳动实践教育。出台《福州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运营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建成五批60个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18个省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设计21条研学线路。四是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落实《福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管理规定》,将家访情况纳入班主任、年段长等级考评和校长、教师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并计入教师工作量。加大对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宣传解读力度,办好福州市网络家长学校,推进家校社网共学共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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