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教育局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中积极推动解决义务教育学校自营食堂用工难问题。
古田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推进学生营养餐计划时,规范采取学校自营食堂方式,将营养餐计划资金全部用于采购食材,使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食堂水电、设备购置、人工费用等运营经费由生均公用经费及财政拨款解决,其中食堂用工工资占比较大。随着近年来人工成本不继提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财政拨款标准与实际聘用食堂人员工资成本出现较大矛盾,各学校不同程度出现难以聘到食堂从业人员情况,使得所聘食堂从业人员素质下降,并不同程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为破解该难题,夯实办好学生营养餐,县教育局多次对各寄宿制学校进行调研,召开由教育局、财政局及不同规模寄宿制学校校长、总务参加的调研商讨会,经多方沟通,最终形成各方都认可的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财政补助方案,按享受营养餐学生数分段计算工资补助:1-50名每年补助4万元,51-100名补助6万元,101-200名补助8万元,201-300名补助14万元,301-500名补助16万元,501名以上补助20万元。该方案测算方法为:每月厨师工资4000元、工友工资2000元,每年按10个计算,其中1-50名配1名厨师,51-100名配1名厨师、1名工友,101-200名配1名厨师、2名工友,201-300名配2名厨师、3名工友,301-500名配2名厨师、4名工友,501名以上配2名厨师、6名工友。
该方案结合现有市场用工情况与工作量大小,科学合理配备食堂用工人员,解决了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食堂用工问题。2024年春季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财政补助共95万元,满足了学校自营食堂用工要求,夯实了学校自营食堂运营基础,为学生安全健康的膳食提供了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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