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师厅〔2017〕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公开遴选福建省2026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选择的原则遴选福建省2026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承办单位。
二、项目设置
根据福建省2026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安排,培训项目设置为15个类别32个项目,详见《福建省2026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表》(附件1),项目要求详见《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要求》(附件2)。
三、项目经费
培训项目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等。经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资质原则上应为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相关项目培训经验,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教学、实训、食宿等条件,具备实施在线培训的条件和能力,具备开发生成优质数字化课程资源的条件和能力。
3.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单位,企业基地或申请主体单位的合作企业一般应为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或其他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相应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具备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信用证明。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教育厅官方门户网站发布项目承办单位遴选公告。
(二)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须填写《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3)和《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4)。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可申报1个或多个项目,分别填写《申报书》。
(三)项目评审及任务下达
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研究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下达培训任务。
六、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项目名称和专业制定申报方案。制订严格的培训项目管理制度,注重培训资源整合,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制度,确保项目执行进度和培训质量。
2.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凡联合申报的单位须提供协议书及各方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要以法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各校内设二级学院(部门)的申报。申报单位内部涉及多个院系(部门)的,须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并明确联系人。
4.申报单位应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规范的培训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经费支出,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
5.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信息不实现象,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
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汇总表》和相应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含PDF盖章版与Word或Excel版,文件名以“**(单位全称)申报书”命名〕报(寄)送至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杜冰山,电话:0591-83731379,电子邮箱:zjpx2018@163.com,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明德楼407室。
福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林智林,电话:0591-87091317。
附件:1.福建省2026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表
2.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要求
3.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书
4.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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