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惠安县、泉港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厦门集美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国际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34届“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6号)精神,本届“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结束。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选拔、推荐、公示的基础上,经审核,“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组委会共评出获奖学生200名。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请即通知获奖者及其所在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国际文化经济交流中心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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