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18〕65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08-10 17:21

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教师〔2018〕53号)精神,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从2018年1月起将全省乡村教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400元,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需经费仍由省财政予以综合奖补。根据2017-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乡村教师数及400元/人·月标准,并清算收回2017年补助标准低于每月300元的差额部分,现下达你县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综合奖补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附件:2018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