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追加下达2022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2〕91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2-11-29 16:14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特教学校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经研究,现追加下达你市、县(区)2022年特教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万元,寄午生生活补助生活费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班)寄宿生、寄午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4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二、各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尽快将资金下拨相关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同时,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19号)绩效目标执行,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资金追加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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