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补充教师和农村紧缺教师代偿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4〕4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07-03 16:44

脱贫县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教师〔2018〕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县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补助资金万元,补充教师经费补助资金万元,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按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2. 2024年补充教师补助资金安排表

      3. 2024年农村紧缺教师代偿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4.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