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资源库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8-09-11 16:27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充分发挥各级职业教育专家人才作用,更好地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有关本科高校、全省职业院校,建立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资源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人数
  1.应用型本科高校。各校教务部门、科研部门负责人;应用型学科立项建设(培育)项目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每学科限报2人。
  2.高等职业院校。各校教务部门、科研部门负责人;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每专业(学科)限报2人;其他学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每专业(学科)限报1人。
  3.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及以上示范(重点)校的校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教务科和学生科负责人以及学校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每专业(学科)限报1人(其中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的可多报1人);其他学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每校限报3人。
  二、推荐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坚持原则,务实担当,乐于奉献。
  2.具备较全面、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良好的沟通合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专家推荐工作不属于评奖、评优或专家资质认定范畴,不发放聘书,不发文公布名单。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将统一纳入资源库,作为储备专家资源。
  2.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中职学校的专家推荐报送工作,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直接推荐报送。
  3.请于9月28日前将《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fjzjedu@163.com,纸质材料盖章后寄送至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10层,邮编:350003)。联系人:陈星毅,电话:0591-87832565。
  附件:1.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推荐表
        2.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