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闽教监管〔2024〕1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09-18 11:19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监管〔2024〕6号),经各地各校推荐、专家评审,全省共有25所中小学校入选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立项建设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内涵建设。各地要指导首批立项建设的25所中小学校对照申报任务,认真实施特色学校建设方案,围绕课程改革、实验教学、师资建设、实践活动、课后服务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努力提升特色内涵。要建强校内主阵地,围绕学生科学素养培育目标开展一体化教学设计,深入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情境化、综合性的科学教育教学模式。要拓展社会大课堂,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有效利用校外科学教育资源。近期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公布一批免费开放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名单,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度挖掘、用好馆所资源,为特色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二、规范利用资源。各地在利用科学教育校外资源过程中,要指导学校从实际需求出发,谨慎辨别筛选,始终守好公益红线。引入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要符合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规范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假借馆校合作、捐赠等形式变相为相关企业做产品推广,不得推销校外培训课程、设备,不得通过家委会等违规收取费用,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列入“白名单”的各类竞赛。

  三、加强督促指导。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周期为3年,各校每年年底前应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指导机制,成立专家组,制定指导计划,帮助学校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开展一次中期评价指导,于2027年9月底前开展建设成效评价,相关结果及时报送我厅。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和验收,对完成建设任务的学校予以授牌,对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将作撤项处理。

  四、做好示范引领。各地要指导有关中小学校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带头落实中小学科学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工作进展及成效作为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建设评价的重要内容。城区校要明确具体帮扶的镇区校、乡村校对象,制定多维度的长期帮扶计划并抓好落实。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统筹谋划,牵头组织开展区域内特色校联合研讨、经验推广等活动,为特色学校搭建分享交流和帮扶协作平台。

  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采取分批遴选方式开展。各地要注重发挥首批特色学校引领示范作用,发动辖区内中小学校对标对表积极开展科学教育工作,提前储备第二批省级特色学校遴选培育名单,强化跟踪指导,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优秀案例。有关情况将作为后续批次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遴选的评审工作参考。

  附件: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立项建设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